河北石家庄交警开展市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治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自即日至2021年12月31日,石家庄市公安局交管局将在主城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中,石家庄交警将依法处罚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行驶、在城市快速路和高架桥路骑行等4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加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不佩戴安全头盔、不礼让“斑马线”等行为的教育纠正工作。
在市区主要路口设置“交通违法处罚台”,结合主要路口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特点,加强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骑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工作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头盔的教育纠正工作。安排摩托车骑警,加强辖区重点路段巡逻频次,依法处罚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骑行、在快速路和高架桥骑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安排清障车加强商圈、超市、购物中心等周边道路巡查,发现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违法停放的电动自行车,一律清理拖离。加大快递外卖行业配送人员骑乘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和不佩戴安全头盔的管理工作,登记快递外卖配送人员的交通违法和未佩戴头盔等信息,并抄告所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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