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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出台新政优化住房保障工作申请审核程序
日期:2021-04-20 浏览

2021年,河北省石家庄市住建局坚持以“三重四创五优化”“放管服”活动为抓手,出台新政策对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优化调整。不断优化住房保障审核流程,规范住房保障申请和管理工作,不断简化申请、审核材料,解决住房保障工作遇到的实际问题。

据介绍,将低保、低收入家庭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审核环节取消,调整为经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后报市备案,减少了低保、低收入家庭审核时间。不再要求个人提供养老保险和婚姻状况证明资料,利用河北省住建厅信息联审联查系统通过数据比对进行核实,减少了证明资料。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具有城区(不包含市内四区)”常住户口满一年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满6个月”调整为“申请人具有城区(不包含市内四区)常住户口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在不得申请情形中增加“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时,工作单位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必须一致,不一致的须变更一致后方可申请。”